3月18日星期三,芝加哥市议员批准的变更《负担得起的规定条例》。

芝加哥房地产经纪人和政府事务团队与该市以及其他房地产集团合作,提出了旨在将新法律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的更改,并将继续与该市合作进行更多的更改。

该条例将于180天内生效,而新的发展商收费结构将于一年后生效。

新规旨在让市价开发项目中10%至20%的单元变得更便宜,并将适用于寻求分区变更、城市财政援助或城市拥有土地的开发商。

根据这些变化,市中心的公寓开发商现在必须满足该市10%的可负担性要求,即在距开发项目2英里(约合1.6公里)的范围内,就地或异地建造25%的公寓。

发展商可在条例生效的第一年缴付较少的费用,介乎115,000元至140,000元,其后则为150,000元至1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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