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例

6月15日,星期一,莱特福特市长推出了《新冠肺炎驱逐保护条例》该项目为租户提供保护,并寻求将与COVID-19相关的驱逐最小化。

这项立法要求房东在因未支付租金而在驱逐法院重开后的60天内提出驱逐申请,除了常规的5天通知期外,还要有7天的“冷静期”。在冷静期之后,房东必须向法院证明,他们已经努力达成了一个合理的替代方案,包括调解、付款计划或其他选择,然后才可以进行驱逐。

库克县法官将于7月6日恢复驱逐和止赎听证会,这项法令是为了减缓驱逐程序。

该措施于6月15日(周一)在住房和房地产委员会(Committee on Housing and Real Estate)通过,6月17日(周三)由市议会全体成员通过。

我们的立场与展望

我们希望共同努力,减轻新冠肺炎对城市和社区的打击。虽然我们同意该条例的精神,但我们认为有改进和澄清的空间,以尽量减少意外伤害和后果。

该法令是短视的;它未能保护小房东,他们正艰难应对拖欠租金带来的非常真实的财务影响。剥夺小房东改善自身状况和稳定财务状况所需的工具,会让他们面临无法支付房产税和费用的风险,而这些是市政府所依赖的,也会让他们面临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的威胁。

此外,我们认为其中两项规定可能是违宪的,并警告市长的行政当局。这些包括临时还款计划(第3节)。(f))和改变现有的驱逐行动(第3条)。(h))。这种急于制定措施的做法只会给一个非常复杂和不断演变的局势增加更多的不确定性。

我们的建议被市长行政部门、房屋部门和市议会置若罔听,包括豁免小房东(业主自住或少于6个单元)、将拖欠的租金捆绑在一起,以代替每月拖欠租金的还款协议,以及明确第三方和慈善机构作为支付来源的条款。我们相信,这些建议可以制定一个更完善、更全面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