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小组委员会于二月十六日(星期二)举行会议,听取市民对《负担得起规定条例》

《芝加哥市可负担住房要求条例》(City of Chicago’s Affordable Requirements Ordinance)要求,接受城市财政援助的住宅开发项目,包括向上分区或涉及城市拥有的土地,必须以可负担的价格提供一定比例的单元。市政府和工业界一致认为,这套房子在30年内都是负担得起的。

一月二十七日提出了一项新建议。该提议将改变支付能力期,如果该单元被出售,30年的期限将重新开始。

周二在公众意见期间,我们的政府事务总监克里斯安德森说这种自动更新”会让一些人欢呼,但家庭购买单位25年后认为他们只剩下五年的购买力约再也看不到真正的升值的投资。”

住宅委员会主席决定于周二进行投票,因此委员会可以进行进一步讨论。

“今天是这个行业的一个小胜利。今天我们听取了意见,这是常识,这项措施将进行适当的审议,”安德森在会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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